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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即将推出内容有偿下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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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品牌管理网,
2006-1-13,
作者: Phil Keys,
访问人数: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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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用户喜爱的影像内容需要资金投入。我们将提供的系统一方面可供内容制作者对其辛苦制作的内容轻松收取费用,同时又能使用户轻松地收看到自己喜爱的影像”。
美国Google共同创始人、产品总裁拉里·佩吉(Larry Page)在日前举办的“2006年国际消费者电子产品展(International CES)”上发表了主题演讲。这是佩吉首次在CES展会上发表主题演讲。作为备受全球关注的Google核心人物,佩吉将会说些什么,电子和IT业界人士无不屏息倾听。
将准备3000多部内容
“将发表不安装Windows的超低价‘Google PC’”--尽管此前的这一猜测落空了,但却正式发表了有关影像内容收费发送服务的有关情况。将在“Google Video”服务中追加通过“Google Video Store”有偿发送影像内容的项目。
有偿发送的服务对象最初将限于美国国内。对于服务的开始时期,Google表示“就在近期”。作为Google Video Store所销售的内容,包括美国CBS公司的电视节目、NBA赛事,以及美国索尼BMG音乐娱乐公司的MTV等,最初共准备了3000多部。
CBS公司将以每套1.99美元的价格销售电视节目。和美国苹果电脑公司“iTunes Music Store”的影像销售价格相同。据悉,今后在扩充影像内容品种的同时,还可能销售非影像类内容。“还可能进行软件与图书数据的下载销售”(Google公司官员)。
Google只收取“很低”的手续费
Google Video Store的运营机制如下。首先由影像内容的拥有者将内容上载到Google服务器上。此时可为内容自由定价。除收费以外,还可加入内容拥有者指定的广告。同时还可指定是把影像内容出售给用户、还是以24小时为限出租给用户。
据Google表示,由于销售内容需要成本,因此该公司在销售内容时将收取“很低”的手续费。不过,将不会加入其他服务所受理的广告。“根据内容拥有者的具体情况,能够选择多种业务模式,将是这项服务成功的关键”(Google)。
为了对上述内容进行播放控制,Google开发出了Google Video Store专用的DRM(数字版权管理)技术。用户必须使用Google提供的专用播放软件,才能在电脑上欣赏受此DRM技术保护的影像内容(现已备有Windows版)。据称,电脑影像数据将以MPEG-4格式和与SDTV媲美的画质进行发送。作为Google Video Store来说,为了能在“iPod”和“PSP”等便携终端上播放,还将提供采用H.264格式进行编码的数据。听说面向便携终端的内容分辨率低于电脑影像,并且将不采用DRM保护。
“为何家电产品不能实现互联?”
在此次的主题演讲中,佩吉还宣布还将与Google Video Store同时导入名为“Google Pack”的新服务。该服务将能在“Google Earth”和“Google Desktop”等Google提供的软件中,捆绑其他公司提供的免费软件。用户由此将能够在电脑中轻松地嵌入多种软件。而意欲推广免费软件的企业则可联手Google,迅速地提高软件发布数量。
从以上内容来看,此次发表所涉及的大都是Google自己的新服务。也许是意识到了这是CES展会的主题演讲,佩吉在演讲中还谈到了一些看似在向家电业界进言的话题。他说:“以前在大学时从事互联网开发的人,对于此前构成核心通信技术的电话标准不感兴趣,因而创造出了全新的事物。正因为如此,业界一直都在开发能够使所有终端接入网络的技术。但在此次展会上看到的很多终端尚无法进行互联。实在令人不可思议。”对于笔记本电脑、手机和MP3播放器等用户购买各种电子产品时附带的AC适配器,他则提议说:“为何就不能生产出标准的通用产品呢。”对于这两个话题,可以说切中了IT业界和家电业界在确定“标准技术”的方式上存在的偏差。佩吉认为,实现强力标准的捷径是由大学进行开发,而不是由各公司对技术进行统一。
来源:日经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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