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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者怎样规避风险——提前30天通知单位

 
 
中华品牌管理网2005-12-27, 作者:, 访问人数:524

 
   
   
     
 


    临近年末,好多人打算跳槽。在职业转换中怎样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经济利益受损,这是不能不关心的问题。 

   辞职提前30天 

    通知单位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你想跳槽,那么这时应选择主动辞职,不能不告而别。有人找到新的单位后不辞而别,结果引发劳动争议,避免这样的纠纷的办法就是辞职前应提前30天通知单位,交正式的书面申请,而在此期间你应该按时上班,不得擅自离职,或不请假长时间不来上班,这样有可能被单位开除或辞退,那么就得不偿失。 

    但是,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就不能按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了。 

    结清工资 

    再办手续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正好到期,你就是到期解除劳动合同。有的员工在离开单位时,单位还未与员工结清工资等,容易造成纠纷。根据相关规定,你的单位应与你结清工资、奖金,进行工作交接,档案移交新的工作单位,无新单位的,应转到职工本人户口所在街道。如果你暂时无新的工作,你还可以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由此可享受失业保险,也是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 

  每满1年 

    发1个月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需支付违约金或经济补偿金,应交付完毕后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劳动者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经济补偿金按照本市上一年企业平均工资计算。 

    七种情形 应当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支付赔偿金:(一)招用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续订劳动合同的;(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三)违反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五)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侵害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支付多少违约金 

    如果你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也许规定了你的违约责任,注意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的工资总额。 


来源:北京人才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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