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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实施后,劳动争议热点、难点问题透析及典型案例分析

>>此课程已过期,查看近期开课计划 人气:813.

 
举办时间:2008-06-28 课时安排:1天 课程编号:13797
举办地点:深圳 培训类型:人力资源 会务组织:中华品牌管理网
课程特色与背景
 
    继《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后,社会各界翘首祈盼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对企业人力资源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新法实施前夕,企业历经种种“阵痛”,“辞职门”事件也给劳资双方带来了良多思考!而今,新法实施已近半载,企业又出现了哪些新的问题?面对相继颁布的劳动法规,该如何理解和应用?该怎样预防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又该怎样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利益、维护企业形象?

    6月28日,特邀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佟恺祥律师、芒果网人力资源总监邹连永先生、某大型企业HR总经理王晓娟女士,共同坐客研究会,分别从专业律师和企业经理人的角度展开对新法实施后,各种劳动争议热点、难点问题的研讨。专业律师和职业经理人的智慧碰撞,不容错过!!

新法实施后,劳动争议热点、难点问题透析及...课程大纲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适用范围、调解、仲裁申诉时效,一裁终局、免费仲裁等规定对企业管理有什么影响?

•、合同期满,未办理终止手续,双方劳动关系是否继续有效?
3、用人单位能否以劳动者未完成规定的任务为由扣发工资?
4、劳动合同中,能否约定劳动者因违规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由自己承担责任?
5、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6、事前未授权,事后也不认可,代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7、用人单位未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劳动者,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8、用人单位能否以工作需要或规章制度为由,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9、用人单位能否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对劳动者实施罚款?用人单位是否有经济处罚权?

10、单位组织旅游过程中劳动者意外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11、违规擅自加班时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1•、上班途中无证驾车死亡承担次要责任,是否属于工伤?
13、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对怀孕女工调岗降薪?
14、承包工程中,承包人雇佣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应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15、司机工作期间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被交警认定承担全责,是否应享受工伤待遇?

16、受伤达成赔偿协议后能否再申请工伤认定?
17、劳动者提前30日通知解除合同关系,是否需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18、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或赔偿的计算依据和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和赔偿金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标准
•加班工资、业务提成、生活补贴、房补、奖金应否计入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可否超过十二年?哪些情况不能超过十二年?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有无上限和下限?上限和下限各是多少?

•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上有何区别?
•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或赔偿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缺乏足够事实依据,是否应付给劳动者补偿金?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克扣和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否要求企业加付•5%的经济补偿金?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不依法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员工可否要求企业加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企业克扣、拖欠员工工资和不依法支付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员工可否通过仲裁或诉讼要求企业加付50%-100%的赔偿金?

课程主讲
 
    佟恺祥律师
    劳动争议专家;法律类讲师;擅长处理各种劳动争议、经济合同、公司法等案件及非诉讼处理,具有全面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较高的法学理论修养和丰富的律师执业工作经验,曾为多家企业提供过劳动法咨询和劳动法内训服务,同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迄今为止成功处理过上千起劳动争议、行政和刑事诉讼等方面的疑难案件,为企业挽回了巨额损失的同时维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其依法、公正的作风及娴熟的职业操作手法,妥善处理了多宗重大疑难案件,深获众多企业与员工的好评。佟律师服务过的客户包括深圳外贸集团、深圳物资总公司等。

    分享嘉宾:邹连永先生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曾在华为、记忆科技(全球排名第三的内存制造商)先后任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监,现任香港中旅旗下芒果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全面负责芒果网人力资源工作。邹先生从事人力资源工作10余年,有着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邹先生一贯重视法律法规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多年来在规避法律风险、确保员工和企业双方权益、解决疑难问题等方面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就《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邹先生更是提前制定了贯彻落实计划,深入研究、逐一梳理,在企业内部推动开展了大量针对性强、实效性高的工作,并结合企业实例亲自组织实施了有关新法的系列培训,成功实现了新法实施后的平稳过渡。
 
    分享嘉宾:王晓娟女士
    深圳市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理事,某大型企业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中国人职业导航顾问联盟专家组成员,深圳市劳动局职业培训中心特聘讲师,资深培训师

    长期从事专业培训和人力资源管理,曾就职于多家大型外资、国有及民营企业,历任人力资源经理、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实战经验,擅长将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战略和业务发展相结合,能针对企业的不同特点,运用现代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使人力资源管理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作为企业一线的HR高层管理者,多年来在实践中,王老师一直十分重视劳动法在企业人力资源工作的作用,特别是新法实施后,她深入研究劳动合同法在员工的招聘、录用、在职、离职等各管理环节以及加班、调薪等敏感问题方面的处理方法和应对策略,并在企业内部组织实施,总结出了丰富、独到的经验。

备         注
 
课程名称:新法实施后,劳动争议热点、难点问题透析及典型案例分析
举办时间:2008年06月28日
举办地点:深圳
课程费用:7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午餐、茶点等) 住宿代为安排,费用自理


  • 报名方式一:电话登记 --> 发出上课确认函 --> 转帐报名
  • 报名方式二:下载报名表,填写后传真至 0755-61624059
  • 电 话:(深圳)0755-86174185、 86174196、 13714519805
                (北京)010-51657186 (上海)021-51879301
  • 传 真:0755-86174196
  • 邮 箱:kf@chinabm.net.cn
  • 中华品牌管理网 www.cnbm.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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