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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区可依法征用房地产公司的闲置房

 
 
中华品牌管理网2008-5-22 9:19:51, 作者: 刘先明   , 访问人数:441

 
 
 
     
 
  地震灾区可依法征用房地产公司的闲置房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为了抢险救灾并维护社会秩序,国务院或者地震灾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地震灾区实行下列紧急应急措施:

  (一)交通管制;

  (二)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药品统一发放和分配;

  (三)临时征用房屋、运输工具和通信设备等;

  (四)需要采取的其他紧急应急措施。

  我认为,地震灾区可以依法临时征用房地产公司的大量闲置房,以缓解几百万灾民急缺帐篷的局面。
    刘先明,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曾在天津、东莞两民营企业里首创实践了“签约总裁”和“签约总经理”的咨询新方式,并取得较好成效。2004年3月被国际职业培训师协会评为中国十大培训师。曾为大庆油田、海尔集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美的、红豆、辽河石油勘探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首都机场、新华联集团、北京二七机车厂、北京建行、北京房山工业总公司、北京贝尔通信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上海铁路局、上海石化、上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电力等方面的咨询、培训服务。



    来源:中华品牌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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