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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于2008年7月《销售与市场》渠道版
一场地震浩劫,让世界看到了中国人的团结、不屈与信念,而以网络为主要平台掀起的一场声讨在华跨国企业的行动,则让众多跨国企业第一见识到了在他们看来似乎难以理解的国人举动。
观念的不同导致了处理事件时行为的差异,围绕众多网友设立的“国际铁公鸡排行榜”,跨国企业也开始一场“平反”史,即使在声讨“铁公鸡”事件过去近一个月,对于这场声势浩大的行为,当我们冷静下来重新思考时,或许,对于事件双方,都会有一些值得反思的地方。
在此之前,我们不妨来看看下面一则来自《成都晚报》的“旧闻”:
5月14日凌晨1时许,山东莒县洛河镇东皂湖村的10位村民,共凑了3000元钱,购买了38件矿泉水、50箱方便面、50公斤山东大煎饼,开着一辆车身上贴着用毛笔歪歪扭扭地写着“山东莒县农民救灾志愿者”11个字的农用三轮车,由3位村民坐驾驶室轮流开车,其余7人全挤在车厢内,路上除了加油一律不停,渴了喝水、饿了就啃煎饼,困了就坐着打盹,经过四天三夜的颠簸,走了3000余公里,抵达四川参加抗震救灾。网友们将这支农民志愿队取名为“史上最牛的志愿救援队”,更有不少网友提议,推荐他们为本年度“感动中国”候选人物,认为他们的义举足以感动13亿中国人。
不知道跨国公司如何理解这条“旧闻”。当习惯了西方文化和大企业层层决策才能最终定义某个行为的跨国企业,在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和随之而来的汹涌澎湃的指责面前,如何更全面地看待整个事件,并更深层次地思考应对举措,无疑是值得关注的一个方向。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冤情”?我们先看看中西方对慈善的不同理解。
慈善之中西碰撞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VS常规慈善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在从小就在“人之初,性本善”的环境中成长的中国人看来,跨国企业在本次地震中的“冷漠”和“不作为”,是不能令人理解的。在中国,捐赠行为的本身,已经成为人们评判企业是否乐于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标准。
如果站在法律角度来看,没有任何一条中国法律规定企业在灾难面前必须捐助,然而,对于很多善良淳朴的中国人而言,四川汶川的特大地震无论是发生的震级、破坏的程度,还是死亡的人数、殃及的群众,都是极其惨烈的,这其中,依托媒体的透明报道,受灾群众遭受的苦难,都被第一时间真切地展现在人们面前,对于灾区同胞的关怀和同情,被上升到了一个无可比拟的高度,很多人主动捐出了平生最大的一笔捐款,很多人含泪将灾区的情况互相转告,很多人不断地通过网络、短信的方式表达对灾区人民的祈祷,四川地震震痛了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也促使公众不断寻找更多帮助灾区灾民的途径。被称为“史上最牛的志愿救援队”的10位山东农民,在用行动说明这一点。
在西方国家,很多人根底里的理想主义和个人英雄主义,决定他们愿意相信个人的力量能够改变世界。西方人参与慈善活动的热情是很高的,根据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非营利性机构比较研究计划的统计数据,在美国各地和社会各阶层,人们捐出的善款比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人多得多,公众景仰的是对社会有回馈和帮助的富人。很多欧美国家企业的慈善行为主要是以股票的形式进行的,从而以企业的盈利形成对慈善事业的持续性常规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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