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品牌难进政府采购 高性价比反成了劣势
“与去年相比,奇瑞汽车今年上半年被列入政府采购的数量提高了很多,照现有的好势头来看,下半年政府采购的量可能会更多一些。最近公安部在向我们采购,具体方案正在商定中。”奇瑞汽车销售公司副总经理金弋波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言语中流露着喜悦。
成立于1997年的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在自主开发的道路上已经走了八年,用奇瑞公司董事长尹同耀的话说就是:“自主开发的道路越走越踏实,我们的信心也越来越足”。
但是,目前自主品牌在政府采购方面,还是面临一些客观存在的困难。
“有一些政府部门还存在一些观念,认为既然是政府买车,买合资的老品牌还是好一些,有面子一些。对我们来讲,性价比高是我们的优势,政府可以拿有限的资金多买车子,同时也支持了民族工业,这是双赢的好事。但是从目前看,自主品牌和性价比却成了我们的劣势。”金弋波副总经理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金弋波举例说,如有的政府部门制定了购买单价20万元以上车型的要求,“高价”采购首先就把奇瑞等品牌的国产车挡在了门外。但事实上,价格在20万元以下的奇瑞车的配置和产品质量,与某些价格20万、30万的汽车差距不是很大。他认为,对于奇瑞等一些“国货”来说,目前在政府采购中遇到的主要问题还是对自主品牌的认可。
而这种现象存在的最根本原因,“主要是《政府采购法》没有明确规定怎么保护民族品牌。”金弋波分析说,“我们希望《政府采购法》再具体一点,能够明确要求采购多少或者多大比例的自主品牌的产品,比如,给某个级别配排量在2.0升以内、价格在20万以内的车,能否定为排量在2.0升以内、价格在15万元以内的标准,这样我们的自主产品就进入到标准中去。我们也有可能参与竟标,谈成的可能性更大。”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在这个被业内称为“国货条款”的规定中,同时包含“前款所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的表述。但事实上,目前《政府采购法》中,并没有一个强制的规章制度说必须先选择国内产品,也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出台。
据媒体报道,尽管我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实际开放度仅约15%,但在政府采购中,外国供应商却已经几乎垄断了电梯、照明灯具、彩色胶卷、橡胶、轿车、洗涤用品、碳酸饮料、和一部分家用电器等。
“在是否用国货产品的时候,实际上应是由用户来决定的。除了一些保证技术、保证特殊用途的产品,比如飞机、火车头等,用户必须用国外的产品之外,同样的产品,国内也能生产,而且价格也低很多,用户还是愿意用进口的。”国际关系学院院长、《政府采购法》起草人刘慧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
据《中国经济周刊》调查了解,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用户单位在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时,就已存在指定品牌的倾向性,主要发生在交通工具和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中。有的用户虽然没有指定品牌采购,但集中采购机构往往要求用户提供所购货物的技术性参数,由于用户对该货物缺乏全面了解,无法提供具体的技术性能要求。而用户即便能拿出一个性能方面的参数,也是以某一品牌为基准,潜意识中带有一定的倾向性,将其他品牌排除在外,主要表现在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专用设备和专用材料采购中。
“像西方国家基本上都有这么一个强制的法规,比如美国的《购买美国货法》,加拿大、日本、德国等都有此类规定,但中国却没有。所以用户在做选择的时候,肯定就根据自己的意愿和了解的信息,或者根据单位的偏好来选择。这种情况和我国目前没有对进口外国产品加以限制或者进行强制性规定有关。”刘慧院长向《中国经济周刊》直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