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的渠道领域正面临由大乱到大治的特殊时期,“法制渠道”、“规则渠道”也许今后将成为领域发展的主题或趋势。我们看到,在2006年无论是《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酒类零售经营管理规范》,还是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颁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及从上而下的反商业贿赂浪潮,或者人们街头巷尾议论的“道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自带酒水现象,等等,都显示了一种“理性回归”、“规则参事”时代的到来,同时加快了经销商整合、联合的步伐。
当前,引起巨大轰动的沃尔玛并购好又多案,表面上看是一次并购扩张事件,但实际上是一种零售业规则时代的到来,或者叫采购渠道的规则蔓延,他对中国的零售业采购渠道是一种冲击和观念影响,对中国数以万计的供应商是一次“规则普及”。
事实上,在发达国家,一般都有控制大型零售商垄断行为的法律法规。如美国针对超市店大欺厂、向供货商提出种种条件、要求供货商交进场费等情况,制订了《罗宾逊波特曼法案》,规定对有可能垄断市场的商家,不许向供应商收取进场费,不许向供应商要求特殊折扣及不合理费用。还有一些国家对大店、小店的营业时间做出规定,要求大型购物中心和大型超市的营业时间不能过长,为便利店、中小型超市提供生存空间。
而象沃尔玛、家乐福这样的全球性零售商,近年来逐渐开始扮演中国国内以及出口市场的基准定价者的角色。由于其采购规模巨大,可以把十元钱的东西压到五元钱,其它的采购者也就以此为基准,上浮一至两元。
三年后必有规则,厂家直销不会流行
对于中国酒类商超渠道,高额进店费仍然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管中国法规的实施与实际执行相差甚远,但是,业界还是充满希望地预测:未来3年,中国酒类渠道领域明显会回归理性,肯定会有规则色彩在起作用。
据说,目前南方一些大城市的经销商已联合抵制高额进店费,向渠道要公平。济南市多位酒类经销商反映,目前,济南这两年商超渠道走货量明显呈上升趋势,但大商超的“开户费”仍然很高,一个商场开户2万元,还不包括其他各种“存钱费”——堆头费、促销费、活动赞助费、年节费等。同时,多数酒类经销商反映,济南沃尔玛比较正规,收费比较合理,几乎是象征性的,“开户”进店不要钱,一个品种只收一箱酒的费用,结帐很守时,也不拖欠,济南沃尔玛也有缺点:对酒类专区不太重视。有人乐观预测,如果“沃尔玛规则”成星火燎原之势遍布中国各个城市,那些坚持高额进店费的卖场,在中国法规落实到位的情况下,肯定会有所收敛。
但是,有一种“悖论”非常值得经销商思考,所有商超其实都不喜欢经销商高加价率进店,尤其沃尔玛对供货商的加价率要求非常严。经销商却希望是暴利,不肯把价格降下来。有一种情况是,有些商超不愿与经销商打交道,他们绕过经销商直接与厂家接触,有的直接到酒水批发市场找供应商进货,争取更优惠的进价。比如,有经销商认为,济南一度冷清的段店酒水批发市场比前几年又红火了,批发商的日子又好过了,而一些曾经做代理或者做品牌运营的经销商,又回过头来搞批发流通,酒水行业似乎又轮回了。
酒商角色轮回尽管不是主流,但这里面蕴涵的“渠道规则”是:暴利时代必将越走越远,大鳄通吃时代愈演愈烈。有些大品牌开始绕开经销商做直销,比如张裕;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等,则自建渠道、扩充专卖店等等。尽管有业界人士认为,厂家做直销是一种愚蠢行为,而且不会成为主流。可是种种现象说明,渠道由乱到治是有规则的,规则是由公共组织制定的,实施是由行业领袖们带动引领的。没有规则的行业总是会暴出丑闻。
事实上,在渠道面前,中国酒类经销商一直是一群走在崎岖峭壁上的“孙行者”,上上不去,下下不来,头上还有紧箍咒,为了斩妖除魔,打个“擦边球”,寻求个机巧是不可避免的,但最终还必须要遵守“佛主”制定的规则,否则无法取得真经。
本文原载《酒海观潮》4月刊
孙延元。中国财经评论人,中国资深酒业观察、研究人士,咨询管理公司品牌总监。见解以其深度、高度、理性、思辩、实战色彩备受行业关注。中国白酒界首次提出“人文环境论”的理论体系,打破原来白酒界多年形成的“地理环境论”神话。目前从事“品牌价值观”的理论体系研究,青啤研究。擅长食品行业营销策划,品牌诊断。成功策划操作多起企业营销活动、产品上市推广方案。现担任多家财经媒体及酒业媒体专栏作家和特约记者、评论员。 邮箱:lunancaijing@163.com 电话:0632--3358932 ,13963276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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